各学院(部)、各班学生:
   
   
 
为做好本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
 
1.评价课程
   
 
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。
   
 
2.评价方式和要求
   
 
(1)本次评价课程主要分为两类,即:理论课程和实验(实训)课程,参评学生须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价。高水平运动员学评教由体军部单独组织。
   
 
(2)学生应认真负责地对任课教师本学期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,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,同时尽可能在“其他评价与建议”栏填写个人意见,评价结果将以不记名的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。
   
 
3.评价时间
   
 
本阶段网上评价时间具体如下:
   
 
2015年12月14日(周一)至12月25日(周五)(截止25日上午9:00)。
   
 
4.评价地点
   
 
在寝室、机房等能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的电脑上均可进行评价。
   
 
5.注意事项
   
 
(1)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的,其第一轮选课和网上查询成绩、学分信息的权限将会受到限制。
   
 
(2)任课教师应在12月31日前填写《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》交课程所在学院(部),经学院(部)审批后通知学生并报教务处。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,其所评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数无效,统计时不计入内。
   
 
(3)其他事项参见《浙江财经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“学评教”实施办法》(浙财院[2009]183号)。
   
 
(4)具体操作事项参见《第二阶段网上评价操作说明》。
   
 
(5)“学评教”过程中如遇问题,可与学院教学办联系。
   
 
请各学院(部)及时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。
   
 
  
 
附:第二阶段网上评价操作说明
   
 
  
 
教务处
   
 
2015年12月8日